(2002)2号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公告(二)
来源:丽汽集团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7-25
根据《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 [2002]2号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经省交通厅核准,浙江新干线等33家企业通过本次投标企业资格预审(具体名单附后),其中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29"事故待责任确定后再作进一步处理。请上述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于8月12日前递交企业自评的标前确定分,并缴纳人民币一万元投标保证金。
  二、标前确定分有关指标。标前确定分的安全生产统计年度应为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经营行为的统计范围应包括下属各子公司和分公司以及享受其经营资质的控股公司。
  三、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1、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原因中途退出本次招标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现更改为8月22日上午8:30前,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