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开展省管客运线路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
来源:丽汽集团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7-25
 

各市运管处(局):
  根据《交通部关于推迟或暂缓道路运输业户和车辆年度审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72号)精神,结合“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启用的情况,经研究,决定推迟开展跨省、跨市地道路客运线路的审验和换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跨省、跨市地道路客运线路的审验和客运线路核准证(附卡)换发工作推迟进行,各经营者可持我局核发的客运线路核准证和省际道路客运线路附卡(有效期截止2003年6月30日)继续运营(超过两个及两个以上资质等级的除外)。2003年12月31日前,根据部文件规定,不得对审验情况进行查验和处罚。根据交通部规定,超过两个及以上资质等级的超类别线路自2003年7月1日起终止营运;超过一个经营资质等级的线路允许经营至年底后予以取消。
  2、2003年底以前到期道路客运线路的招投标工作按分期分批的安排,初定于7-8月间进行。客运线路的年度审验及换证工作,在到期线路招投标工作完成后进行。
  3、跨省、跨市地道路客运线路的数据输入已基本完毕,请各市地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内容抓紧核对,并于7月10日前将核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客运管理处,我局进行校正。
  4、需要结合经营年限到期压缩运力进行改造的线路,相关市地要提出方案报我局。如有结合未到期线路一并改造的,相关线路经营者需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