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交公路发[2000]225号)及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交通厅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评审委员会对全省各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的68家三级道路客运企业进行了资质初审。经评审,共有48家道路客运企业被评为三级道路客运企业。为使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资质初审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监督。请将举报意见以书面形式在3月9日前寄至我局客运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03号6楼,邮编:310014)。举报意见请署名并附联系方法(举报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请署名),我局负责为举报单位和举报人保密。超过规定时限和未遵守上述要求的举报我局不予受理。
浙江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OO二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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