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6日起,丽水市运管处对市区所有出租车辆展开了年度经营资格审验工作。据悉,此次年审在市运管处稽查支队院内进行,年审内容包括车容车貌、营运标志、车内设施、技术状况、经营资格和年度经营行为考核情况等方面。审验时必须由车主本人携带道路运输证、经营资格证、行驶证等证件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审验。审验合格的,运管部门将在其营运证上加盖合格印章;审验不合格的,责令其马上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规定的要求。凡逾期未审者,将按道路运输法规进行处罚;跨年度未审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 截至目前,已审验出租车辆300余辆,合格率为92%,预计审验工作将于7月底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