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运管局规范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标志
来源:丽汽集团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8-13
杭州市运管局规范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标志

          为规范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标志的使用,改善客运出租汽车外观形象,推动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品牌建设,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近日,杭州市运管局对出租汽车营运标志使用作出规范:
        一是明确出租汽车营运标志内容,包括车体标志色(包括车体造型与颜色)、车辆顶灯、监督电话。
        二是分别对普通出租汽车及豪华型出租汽车、星级出租车、无障碍出租车的营运标志作出规范,如普通出租汽车,车体标志色的车体造型为:上下二段色结构,以如水曲线加以分界,使车身呈现出一个秀美的钱江潮图案(简称二段结构),前车门两侧喷制统一的西湖三潭映月图形;车体标志色的颜色为:下段色为钻石银,上段色为青绿色。出租车顶灯底色为白色,字体与图案颜色为红色,前后两侧喷制出租汽车经营业户名称的简称,字数最多为5个字,最少为2个字。车尾两侧喷制杭州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监督电话96520。星级出租汽车和无障碍出租车分别使用专用顶灯,显示“星级出租车 ”或“无障碍出租”字样。
        三是规范了出租汽车企业营运标志色,即出租车车体下段色为钻石银,上段色可在玫瑰紫、炭红、桂花黄、松绿、湖蓝、深蓝、雪牙色等颜色中选择一种作为企业专用标志色。并规定了出租汽车企业申报企业标志色的条件,即车辆拥有数200辆以上,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准优秀,企业星级在四星级以上,通过国家有关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如:ISO体系,具有一定的管理科技含量,安装与杭州市已广泛使用的出租汽车GPS系统相兼容的终端和市民卡POS机,有健全的24小时值班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