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同意组建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来源:丽汽集团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9-4
8月28日,丽水市人民政府丽政函[2008]71文批复,同意组建丽水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该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规定,由市财政出资67%,丽汽集团出资33%组建。主要经营丽水南城城市公共交通,并逐步向莲都区中心镇等延伸。